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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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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4 10:56:05 | 只看该作者
社科院11月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真是苛政猛于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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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7 21:28:55 | 只看该作者
三中要拆了,药厂规划了,铜厂要开建了,聊城城区的未来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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