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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实名举报聊城市公安局香江 派出所所长孙福达【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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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15:20:19 |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中央、省市各级领导: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信函!我叫周传新,是山东鲁韩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按理说,我应该在商言商,应该努力创业,造福社会来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党给我们这些想干事、想创业的人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不该给领导添麻烦。但是,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香江 派出所所长孙福达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职权及黑社会关系,冒用我公司名义,妄图侵吞我公司千万资产,实属无奈之下,只能实名举报其违法行为,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望领导关注查实 。

2011年2月16日,我公司(鲁韩置业)与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有限公司、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香江 派出所签订协议,约定聊城香江综合楼由我公司建设,一、二层约2000平方米由香江 派出所无偿使用40年,其余楼房由我公司自行销售,所售资金用于该项目建设及相关费用,我公司自负盈亏,其余两方派驻监理人员一名。协议签订后,我公司与兴泰建安公司张 文忠经理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承担项目前期投入,目前主体工程顺利竣工。(后附协议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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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为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香江 派出所的一方代表人所长孙福达,不但不按照协议约定内容,为工程保驾护航。反而利欲熏心,竟然私自违法委托社会无业人员庄大海,利用我公司早已废弃的印章预售楼房,并已收取售楼款达千万元据为己有。我公司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孙福达积极沟通劝阻其违法行为,但孙福达却一意孤行,态度蛮横、继续实施其违法行为,导致项目建设停滞不前。


我公司见孙福达在合作道路上渐行渐远,如不悬崖勒马势必对其整个项目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于是立即向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相关领导作出详细汇报。2012年4月12日,东昌府公安分局刘恩忠政委代表局党委在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多方协调会议,我公司代表周传新、张强、刘斌、张 文 忠、兴泰建安公司李向东、华信监理公司宋军太、东昌府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斌、东昌府分局法制科干警于雪梅以及香江 派出所所长孙福达、无业人员庄大海等参加会议。会议重申了公安机关在该项目中只按协议使用2000平米的办公用房约定条款,并要求组织人员、资金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工程如期完工。

会后,我公司一方面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主体验收,增派人员加班施工,很大程度上加快了工程进度。另一方面督促庄大海将违法收取的售楼资金和废弃公章交回公司,确保工程资金到位。然而,就在庄大海拒不交出其非法收取售楼款项和废弃公章的情况下,香江 派出所所长孙福达竟然滥用国家机关的权威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以香江 派出所的名义,在项目建设工地张贴所谓声明称我公司所建楼房全权委托庄大海为唯一销售代理人,还加盖《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香江 派出所》的红色印章,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孙福达还将香江 派出所的报警电话8460110为房屋预售举报电话。(附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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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福达的庇护下,庄大海更加有持无恐,不但不交出非法收取的售楼款和废弃印章,反而继续违法收取不明真相的市民房款。我公司无奈之下,在聊城日报、聊城电视台相继发布公章废弃声明,避免市民上当受骗。而孙福达、庄大海恼羞成怒,多次扬言“钱我是收定了,大不了丢官罢职,我有着两千万,到哪儿都能摆平……”并威胁称“让我把钱吐出来就是我进监狱的那一天,但是在我进监狱之前,我把你们都干死”还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对我公司法人实施跟踪、威胁,我们每次外出都有多名不明身份的青年男子驾驶悬挂有假牌照的汽车尾随,并在我家附近路口每天都有人持械游荡,其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多日不敢回家中居住。

各位领导,公安机关本是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及社会上都有着极其崇高的地位,是正义与真理的化身,是除暴安良,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力量,但是,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香江 派出所所长孙福达的做法却让人大跌眼镜,全然不顾合同约定条款,为其一己之私,执法犯法,妄图侵吞他人资产,利用人民赋予其手中权力中饱私囊却不为之汗颜,此行此举让纳税人情何以堪?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十款明文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那么,具体到香江 派出所的负责人来讲,是不是与此相悖呢 ?公安机关的印章理论上应是证明法律文书真实有效的印鉴,但事实又是打了谁的耳光呢?某些人的行径是否会让160万中国人民警察以及公安机关在人民心中的高大形象毁于嚣嚣众口呢 ?

再有,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国家对行政不作为以及乱作为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一批批混迹于官场的硕鼠纷纷落水。2013年4 月6日,习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讲话中强调,“众多官员存在着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己成为实现中国梦道路上一条巨大“鸿沟 ”,中央现在一定要下狠心,铁腕解决全党普遍严重存在的众多党政官员,行政不作为 、行政乱作为对党致命的问题,实现中央向全国人民承诺的美好中国梦,避免成为实现不了的“白日梦”。2013年5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小组组长王岐山郑重提出了“老虎苍蝇一起打。大小腐败一窝端”的响亮口号,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要查找“老虎”和“苍蝇”的决心,那么,具体到香江综合楼出现的问题,板子又该打在谁身上呢 ????相信大家都有答案了吧……

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指出,执法依据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香江 派出所是否存在行政乱作为的因素呢 ?为什么某些公职人员依然有恃无恐、毫不忌惮呢? 各位领导,说心里话,我们从商,无非是挣钱养家,创造安稳祥和的生活环境,为祖国强大添砖加瓦。可以说,对于某些人做出的小动作,我们都会忍让迁就,但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对于没有道德底线人的行为,我还是给领导写了这封信,孰是孰非,相信自有公道在……
祝:身体健康 心情愉快
举报人:周传新 13706356372

张 文 中 13863587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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