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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与婚姻 谁更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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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13:5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地“新国五条”细则在3月底出台,但已拦不住各地涌现的抢房入市及离婚潮。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感叹:“生命诚可贵,婚姻价更高,如为避税离,两眼泪汪汪!”谢百三表示,“新国五条”出来当天,他和复旦大学几位老师、教授立即研究了条文,得出一致结论:这一定会引发一浪高过一浪的“假离婚”潮。他们算了一下:2001年复旦附近5000元/m2的学区房,现在涨到四五万元了;100平方米的房子差价400多万元,可能要交几十万元的所得税。而假离婚再复婚也就几十元的手续费。他说:“我们几位老师、教授讨论的结果:一定是90%~95%以上的人会选择离婚避税。”事实也开始验证了谢教授的预言。一位朋友日前到广州天河区民政局办事,虽然当天不是“121212”等好日子,但民政局却要排长队。据她观察,年轻人多半是来结婚,中老年人则是来离婚。对于这越演越烈的“政策性离婚”潮,有专家建议细则暂停出台,也有专家建议以法律惩处,就算法律惩处不了,也应该在个人信用上给予差评,进而影响到其在就业、贷款、就医等方面的优惠。
  住宅限购以来,一些家庭为了腾购房名额而“假离婚”,但随着要征收二手房所得20%的个税,一些家庭也动起离婚的念头。不过,记者奇怪的是,细则未出台,房子还未卖,为啥就赶着去办离婚呢?到时候新政落地,要卖楼才离婚,离婚析产不需征个税,离婚一方再卖房,这才是“假离婚”的理性做法,现在赶在卖房和新政出台前去离婚,这些人是“二”还是真离婚?虽然婚姻是一男一女的法律契约,但难免不受外界的干扰。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把因合法婚姻而购买的住房变成异性合租的房东房客关系,丈母娘“逼迫”女婿买房写女儿的名字,也不无道理。限购以及二手房个税新政,婚姻再次面临动荡威胁。此外,在网络流传甚广的房产税方案也有关于家庭持房的限制,如果一旦实施,相信离婚潮更加炙热。
  中国人善于变通,遇障碍绕行,总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即使是面对神圣的婚姻,一旦有需要也是可以用来牺牲的,唯有家里那套房子以及房子衍生出来的价值是要紧紧抓住的。法律专家已多次提醒买卖双方,只要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就是真离婚,没有“假离婚”一说。对于那些为房子去匆忙排队离婚的人,他们心中必然是对另一半存有无限的信任,才愿意做出离婚的行为,事实上不少夫妻“假离婚”最后会演变成真离婚,再从离婚演变成争产官司。若是非要“假离婚”不可,请大家问一下自己,你是否100%无条件地相信对方?房子和婚姻,谁更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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