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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标准提高 业内称有利改需释放 [打印本页]

作者: ada    时间: 2013-1-5 10:34
标题: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标准提高 业内称有利改需释放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也就是说,如果现有住房人均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买二套房时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通知称,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由于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因此今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在2012年执行的标准为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今年执行的标准有所变化,主要原因是全市人均住房面积增加。按照正常的三口之家计算,第一套住房面积低于88.2平方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这次是正常的调整,与楼市调控政策放松或者收紧无关。
  □业内解析
  此次调整是否为房地产新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称,北京发布的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并非新政。2010年11月,住建部就已出通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者,且贷款仅限于购买普通自住房。之后,北京、上海等地根据本地情况出台细则。
  是否为房地产政策松动的迹象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认为,此类政策就类似于CPI上涨之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要随之上调一样,不应该受到太多的关注与解读。就政策本身而言,政策内容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执行层面上,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的界定标准,是由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来定的。所以,每年调整一次停贷标准是正常的政策执行流程,政策本身与松动或收紧无关。
  政策中家庭的概念如何界定
  胡景晖称,这个家庭的概念,应和北京户籍家庭购房资格认定一样。北京市住建委曾表示,所谓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视为另一家庭。
  人均29.4平方米怎么得来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29.4平方米是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具体29.4平方米是怎么统计出来的,没有具体说明。胡景晖称,推测是根据家庭数量和实际居住房屋面积计算的。胡景晖称,公开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北上广深人均居住面积都在30平方米左右,广州、深圳还略多一点。所有的二线城市,比一线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多10平方米左右。三线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又比二线城市多5平方米左右。
  停贷标准提高会带来什么影响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此举有利于改善类需求的正常释放。一方面,该政策正好契合住建部去年12月25日关于2013年“信贷、税收支持合理改善性需求”的政策基调;另一方面,该政策也迎合了广大购房者的真实需要。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北京已成交的客户中,37%的购房者为置业升级目的。可见,与自住需求一样,改善类需求也成为北京合理住房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策发布会不会影响楼市成交量
  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签数据统计,2012年全年北京新建商品住宅总签约数为123033套,比2011年90605套上涨了35.8%;二手房2012年签约143630套,比2011年121512套上涨了18.2%。胡景晖预计,在首次自住需求与二次改善类需求的共同作用之下,2013年住房市场成交量至少会与2012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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